年終關賬:跨期票據的財稅處理
如何正確處理跨期票據不留隱患更是讓會計人頭疼的事情,若未合理正確處理跨期票據,最直接的涉稅風險就是稅前不得扣除,從而增加企業的稅負,又或者不應該稅前扣除而扣除了,后期被稅務稽查,更正申報、稅收滯納金、稅收罰款等一系列稅務問題都會接踵而至,甚至會影響下一年度企業的納稅信用等級評級,信用等級偏低無論在稅務還是工商,甚至是銀行融資借貸各方面都會使得企業寸步難行,可見跨期票據的處理不容小覷,今天我們就一起來學習有關跨期跨期票據的財稅處理。
一、什么是跨期發票、形成跨期發票的原因
每當提到到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,首先想到的便是發票,因此本文所闡述的跨期票據我們將圍繞發票展開,發票是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中最重要的票據,也是應用最廣泛的票據。跨期發票是指非當期會計年度(2022.1.1-2022.12.31)取得發票,形成跨期發票主要有以下兩種原因:
(一)造成跨期發票的原因:
1、由于發票被遺忘而沒有及時入賬;
2、上年度發生的成本、費用,由于報銷人員沒有及時報銷,會計人員跨年才取得發票;
3、對方上年已經開具了發票,由于款項沒有全額收到而次年才給了發票。
(二)不可避免的跨期費用支出:
1、已付款但跨期取得發票的費用;
2、以前年度費用本年支付;
3、無發票,無付款的預提費用。
二、跨期發票的賬務處理
1.跨期取得的發票未在當年確認費用
借:以前年度損益調整
貸:庫存現金(銀行存款)
2.跨期取得的發票,費用已經在上年做了預提:
預提分錄:
借:成本費用類科目
貸:其他應付款
若在匯算清繳前取得發票入賬:沖銷預提費用的科目,然后正常做費用即可,這樣匯算清繳是不用做處理的。
若在匯算清繳之后取得發票,需要先做納稅調增,待發票取得時做沖銷預提費用的分錄。
案例:
A單位2019年發生一筆5000元的咨詢費,業務部忘記報銷,去年會計也未計提,2020年現在又想報銷,應編制會計分錄如下:
借: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5000元
貸:庫存現金 5000元
計算多繳的企業所得稅:
借:應交稅費-應交所得稅 1250元
貸: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1250元
結轉:
借:利潤分配-未分配利潤 3750元
貸: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3750元
注:如果費用金額較小,可以直接計作當期的費用,如果金額較大,就要通過“以前年度損益調整”進行核算。
三、跨期發票的稅務處理
1、取得跨期發票,當年還未完成匯算清繳工作
依據《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的公告 》(國家稅務總局公告【2011】第34號)第六款之規定:“企業當年度實際發生的相關成本、費用,由于各種原因未能及時取得該成本、費用的有效憑證,企業在預繳季度所得稅時,可暫按賬面發生金額進行核算;但在匯算清繳時,應補充提供該成本、費用的有效憑證。”因此,平時發票暫時沒有取得,但是相應的成本費用可以真實計量確認的,只要企業在次年的匯算清繳前取得發票都是可稅前扣除的,前提是企業財務要有權責發生制意識,要有預見性,進行了相應的賬務處理。
2、取得跨期發票,當年已完成匯算清繳工作
跨年發票需要入賬的當年已經做了匯算清繳工作,企業需做出專項申報及說明后,準予追補至該項目發生年度計算扣除,但追補確認期限不得超過5年。
供稿人:朱 華
審核人:王 宏
責任人:余燕君